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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
admin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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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问题。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决定使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可以用简易方式传唤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B.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自审自记C.人民法院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D.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选项
答案
A
解析
考点:筒易程序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因此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民诉意见》第17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因此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0条还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法第136条、第138条、第141条规定的限制,因此,人民法院不受“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的限制,D项的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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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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