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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
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
admin
2022-08-02
28
问题
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人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准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A选项所涉及的损失是法人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的损失,故应由A公司承担。本题B选项涉及的责任是由于A公司未尽到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题C选项涉及共同致人损害的问题。甲、C、D的行为导致花盆脱落致人损害,构成共同危险,因此,甲、C.D应负连带责任。本题D选项所涉及的是履行职务过程中,个人的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是否由法人和其他组织承担的问题。对此,理论上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法人均应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必须是职务行为本身,与职务行为无关的行为,法人不承担责任。本书作者认为,对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法人应否承担责任应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知具体侵权行为人或具体犯罪人,应由法人承担为宜;如果具体侵权行为人或犯罪人十分确定,且侵害财产仍在或具有清偿能力,应由行为人或犯罪人承担责任为宜。故本题中,掌上电脑的损失不应由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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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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