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借刘某5万元钱一直不还,刘某无奈,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下列说法错误有:(

最全题库2022-08-02  47

问题 吴某借刘某5万元钱一直不还,刘某无奈,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下列说法错误有:( )A.刘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B.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需审查刘某提供的事实、证据,认为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向吴某发出支付令C.吴某收到支付令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声称其已经还款,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D.如果该支付令失效,若吴某不同意诉讼解决,则该督促程序无法转为诉讼程序

选项

答案 BCD

解析 B、C、D
考点:督促程序
进解:《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所以A项的说法正确;第2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发出支付令。而非10日之内。因此B项的说法错误;2012年修订《民事诉讼法》将原第194条,一经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便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修改为第217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举对督促程序做了较大变更,实质上赋予了法院实质审查权。因此,本案中,吴某声称其巳经还,人民法院还必须审查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而不能一经提出异议,便终结督促程序,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第217条第2款规定,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 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如果是被申请支付令的一方不同意诉讼解决,则不在例内情形之列,因此D项的说法错误。因此答案选择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761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