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业主与监理单位拟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有如下内容:①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

admin2022-08-02  21

问题 某高速公路业主与监理单位拟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有如下内容:①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按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工程师服务协议所授予的职权范围以及按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②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后,两者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一定要维护业主的一切利益。③为确保工程进度,监理单位负责为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计划。④监理工程师有确定单价的权利,当发生工程变更时,原有的单价或总价不合理时,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议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价报业主批准。⑤承包商应根据本监理合同接受监理。⑥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在本合同中明确责任界定及赔偿比例。⑦除业主原因及业主风险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应支付相应施工单位罚款的10%给业主,如工期提前,业主将按约定给予奖励。【问题】以上监理合同中哪几条不妥,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第②条不妥,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后,虽然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但其应作为公正的第三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合同规定,维护业主与承包方双方的合法权益2、第③条不妥,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应为承包商义务,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3、第⑤条不妥。承包商应根据其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接受监理。4、第⑦条不妥。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我国监理法规明文规定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如工程延期,监理单位被罚款,势必使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了经济利益关系,不利其公正性。但工期提前业主给予一定奖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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