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准备与某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是该合同的部分条款(公司为甲方,被聘用员

免费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某公司准备与某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是该合同的部分条款(公司为甲方,被聘用员工为乙方):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从2013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14日,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至2014年3月14日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网络管理员工作,工作地点待定,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将乙方安排至全国任何省、市分公司。  第三条: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甲方为乙方提供5000元/月的工资报酬,其中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等内容。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70%发放。  第四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缴。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乙方一月内病假超过10天,甲方不发放10天以上的病假工资;若乙方一年内病假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若甲方经营状况不佳需要裁员,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试分析上述条例哪些地方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该如何进行修改?

选项

答案

解析 上述条例中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内容及其修改如下:
  (1)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应修改为: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从2013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14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至2014年2月14日止。
  (2)第二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当事人、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应修改为:乙方担任网络管理员工作,工作地点为甲方某一分公司,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调往其他分公司。
  (3)第三条,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企业决定权,员工无选择权。法定节假日不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必须给加班费。(劳动法44条第3项规定应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不得安排补休)
  应修改为: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甲方为乙方提供5000元/月的工资报酬,其中包括基本工资为*元、绩效工资*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规定计算,试用期工资按照岗位工资的80%发放。
  (4)第四条,甲方规定乙方不能在一个月内超过10天病假,且不发放10天以上病假工资违背劳动法关于病假及医疗期的规定:
  病假:不能长期请病假。
  ①病疗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在3~24个月可累计计算;
  ②病疗期内医疗终结:(原岗位、新岗位)进行劳动能力签订。
  医疗期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
  因此,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应修改为: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乙方在医疗期内,按照医疗期内给付医疗期工资;若医疗期已满,按照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第五条,企业经营形式不好,企业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这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企业裁员的应然情形,即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应改为: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若甲方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裁员时,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相关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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