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被告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admin2022-08-02  16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被告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证据,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下列证据证明裁决的情形,法院应不予考虑的是()A、仲裁协议是发生纠纷后签订的B、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C、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D、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选项 A、仲裁协议是发生纠纷后签订的
B、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C、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D、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答案 A

解析 根据《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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