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绑架罪既遂。
2.构成强奸罪。因为二人将蒙某当作工具强迫其与许某进行性行为,属于间接正犯,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3.不构成。因为此时蒙某与许某进行性行为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属于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4.强制猥亵妇女罪和强奸罪的吸收犯,属于处断的一罪,应当从一重罪处罚。
5.应该构成抢劫罪。因为二人采取暴力和蒙某不能反抗的手段当场劫取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6.敲诈勒索罪。因为罗某未真正控制蒙甲,实际上是使他人感到惧怕而被迫交付财物,应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题中首先要注意间接正犯的问题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本案中罗某和赖某把无犯罪意图的蒙某作为犯罪工具来实施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的间接实行犯。蒙某的行为定性,本案中应当注意区分紧急避险与共同犯罪中的胁从行为。
其次要注意的是蒙某实施的强奸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和许某的生命而牺牲较小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