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住宝玉小区1栋201室。甲在A商场购买了一套酒具,A商场送货时,误送至保王小区

最全题库2022-08-02  13

问题 甲住宝玉小区1栋201室。甲在A商场购买了一套酒具,A商场送货时,误送至保王小区1栋201室的乙。恰好乙同日在B商场购买了同一套酒具。乙遂签收。以下说法何者正确?(   )A.如果乙知道这是他人订购的酒具仍然签收,且酒具不慎损坏,乙应向甲承担B.如果乙以为这是自己所订购的酒具,遂签收,且酒具不慎损坏,乙应向甲承担赔偿责任C.如果乙签收后发现是甲所订购的酒具,遂打车向甲返还,花去车费50元。乙有权请求甲偿付费用D.如果乙签收后发现是甲所订购的酒具,遂打车向甲返还,途中因所乘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该酒具损坏。乙应向甲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 A.如果乙知道这是他人订购的酒具仍然签收,且酒具不慎损坏,乙应向甲承担
B.如果乙以为这是自己所订购的酒具,遂签收,且酒具不慎损坏,乙应向甲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乙签收后发现是甲所订购的酒具,遂打车向甲返还,花去车费50元。乙有权请求甲偿付费用
D.如果乙签收后发现是甲所订购的酒具,遂打车向甲返还,途中因所乘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该酒具损坏。乙应向甲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C

解析 《民法典》第459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若乙知道或应当知道所签收的酒具为他人所有,即构成恶意占有,故需承担赔偿责任,A正确。反之,倘若乙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所签收的酒具为他人所有,即构成善意占有,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B错误。
《民法典》第979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倘若乙签收后发现是甲所订购的酒具,遂打车向甲返还,乙构成无因管理,故有权请求甲偿付出租车寇,C正确。
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被管理人损害的,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所乘坐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乙并无过错,更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502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