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 2018 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

练习题库2022-08-02  33

问题 李某于 2018 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 400 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李某无其他的所得)。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假设 2019 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 667.5 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 10 万元、从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 40 万元。(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 300 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50 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 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 2800 元、专项附加扣除 1500 元;另外王某 2019年 2 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 35000 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9 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 )元。A.64630B.93360C.111670D.132670

选项 A.64630
B.93360
C.111670
D.132670

答案 B

解析 (1)李某承包甲公司当年取得的经营所得=(667.5-216.88-400)×10000=506200(元)。(2)李某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506200-60000=446200(元),适用的税率为 30%,速算扣除数为 40500 元,2019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46200×30%-40500=9336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51290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2题库税务师分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