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

免费题库2022-08-02  36

问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 C

解析 《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题中,酒店因过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为乙砸伤甲提供了间接的原因力,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对于甲遭受的损害,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仅在乙无力承担时,由酒店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故本题唯一正确答案为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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