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
资格题库
2022-08-02
71
问题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种类之债B:属于选择之债C:属于连带之债D:属于劳务之债
选项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答案
B
解析
【考点】债的分类【详解】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本题中一套住房或者是一辆宝马轿车都是已经确定下来的标的物,故选项A错误。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本题中甲乙间债之标的由乙选择确定。故选项B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连带之债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债权人、债务人均为一人,甲乙间债之关系并非连带之债。故选项C错误。劳务之债属于债的一种,是以劳务人提供的劳务为标的的债。本题中甲乙债之关系的标的为物,故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8071.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肖某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
(2018年真题)徐某是甲公司总经理,甲公司为其配备了一辆轿车供上下班使用。后徐
(2018年真题)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
(2018年真题)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
(2018年真题)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
(2017年真题)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
(2016年真题)奔马公司就其生产的一款高档轿车造型和颜色组合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
王某意欲在国家机关应聘上岗,该国家机关以此次招工非国家公务员待遇为由,拒绝和王某
下列案情中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有:()A.甲并不知道自己所住房屋在乙丙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车出卖给乙。价款20万元,乙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2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M:Whatwouldyoudoifyouheardastrangenoiseinthemiddleo
设A为三阶矩阵,A的第一行元素为a,b,c且不全为零,又B=且AB=0,求方程组
患者,女,22岁,流产术后出血量时多时少,色紫黯,有血块,小腹阵发性疼痛,腰骶酸
某城市小区,三面临城市次干道,其南侧为支路。总用地面积为14.5hm2。现状市政
若预期未来利率波动很大,可以通过远期利率协议来对冲风险。()
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这体现了债券的()。A.安全性 B.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持票人丧失票据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有(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获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中,划分采购合同标包主要考虑的内容是()。A.符合采购资金的
患儿,男,5岁,于夏季突然出现高热,2小时后抽搐,面色灰暗,四肢凉,血压下降,心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