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甲公司向乙公司订 购了 50台笔记本电脑。乙公司按期

admin2022-08-02  49

问题 2007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甲公司向乙公司订 购了 50台笔记本电脑。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 5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8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 了 29台电脑款,其余2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09 年9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 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 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 项是错误的?( )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 符合反诉条件的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c.若该反诉合法,则人民法院不得就此反诉指定 举证期限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 不予受理

选项

答案 BCD

解析 。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34 条的规定,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在一审 过程中依法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 重新指定举证期限,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723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