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
题库
2022-08-02
53
问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B.该反诉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与通常的起诉一样,等额收取D.诉讼中张某提出的是反驳,而非反诉
选项
答案
AB
解析
A、B
考点:反诉
讲解:本案中,张某提出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这是一个旨在抵消、吞并本诉的独立的反请求,具有独立性,它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并非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否定,因此属于反诉而非反驳,D项的说法错误。张某提出的反诉,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在主体上符合要求;本案中的反诉不涉及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此在管辖方面也符合条件。张某认为其照顾耕牛,支付了饲料费和看护费,其反诉请求与原告的本诉请求产生于同一个法律关系,符合牵连关系的要求,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B项的表述正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8条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答案选择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6261.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5年真题)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
2016年4月,韩国某女星向我国某法院起诉中国人李某,指控李某在个人微博上散发的
李某受雇于中国某外企(在美国注册)。该企业的主营业地在北京。后因该外企将李某派遣
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
阿根廷人马里奥与中国女子李某结婚,马里奥在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均有住所,在与李某
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
方圆公司欲聘用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因该职位对公司十分重要且会接触到公司商业秘
李为山西某县一农村青年,2017年春节过后,跟同乡一行10人,进京打工。2月始,
李民为一农村青年,2012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就随同乡一起加入了去北京
随机试题
(1)InSeptember1919,theyearaftertheendofWorldWarI,aGermancaptai
Asmytrainwasnotduetoleaveforanotherhour,Ihadplentyoftimetos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新疆发展进步
通常,经济学家认为衡量利率最精确的指标是A.贴现率 B.票面利率 C.到期收
刚性接口的钢筋混凝土管道砂浆填缝及抹带作业,管径小于700mm时,应采用水泥砂浆
以下不属于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的是A.成本效益分析法 B.最小成本分析法 C.
肝性脑病前驱期的主要表现是A、意识错乱 B、昏迷 C、扑翼样震颤 D、昏睡
陶行知先生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教育信条体现了教师的( )素养。A
儿童在知道“菠萝”、“萝卜”和“洋葱”等概念以后,再学习蔬菜概念,这种学习是(
下列结构体系中,属于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住宅类型的有()。A.钢框架体系 B.混凝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