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公司欲聘用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因该职位对公司十分重要且会接触到公司商业秘

资格题库2022-08-02  36

问题 方圆公司欲聘用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因该职位对公司十分重要且会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特向律师咨询如何订立劳动合同,以下律师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A.李某的保密义务以约定为前提,如果没有约定,视为不存在B.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的竞业限制条款,但期限不得超过三年C.如果约定了李某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如果李某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方圆公司按照李某上一年度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D.即使约定了竞业限制,在约定期限内,方圆公司仍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解除时,李某可请求方圆公司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选项 A.李某的保密义务以约定为前提,如果没有约定,视为不存在
B.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的竞业限制条款,但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C.如果约定了李某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如果李某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方圆公司按照李某上一年度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D.即使约定了竞业限制,在约定期限内,方圆公司仍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解除时,李某可请求方圆公司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答案 ABC

解析 ①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1项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第7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因此,李某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有法定的保密义务。故A选项错误,当选。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故B选项错误,当选。
③《劳动争议问题解释(一)》(2020年修订)第3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应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而非“上一年度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故C选项错误,当选。
④《劳动争议问题解释(一)》第39条规定,1)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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