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韩国某女星向我国某法院起诉中国人李某,指控李某在个人微博上散发的

考试题库2022-08-02  49

问题 2016年4月,韩国某女星向我国某法院起诉中国人李某,指控李某在个人微博上散发的某些不实信息损害了其名誉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法律适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本案的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原告应向中国法院出具护照等用以证明其身份的文件B.原告有权委托任意韩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本案诉讼代理人C.若原告不在中国,韩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原告在中国聘请中国律师代理本案D.法院应适用中国法解决本案纠纷

选项 A.原告应向中国法院出具护照等用以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B.原告有权委托任意韩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本案诉讼代理人
C.若原告不在中国,韩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原告在中国聘请中国律师代理本案
D.法院应适用中国法解决本案纠纷

答案 A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涉外侵权法律适用,为重要考点。
《民诉法解释》第523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参加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护照等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选项A正确;根据第528条,可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受《民诉法》第58条(现为第61条)第2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或第3款(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限制。选项B错误;第52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选项C正确;《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案应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的韩国法,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599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