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刘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刘某估计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后
刘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刘某估计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后
考试题库
2022-08-02
35
问题
刘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刘某估计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后刘父突然去世,遗嘱中指定新房留给刘某,旧房留给刘某的母亲。则对于刘某订立的关于停车位的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是有效合同。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尚未构成重大误解B.是可撤销合同。因为刘对于购买停车位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是有效合同。该行为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旧房所有权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联系D.是无效合同。因为刘购买停车位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违背真意的
选项
答案
ABD
解析
合同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理论上通常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标的确定、可能;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本题中,刘某购买停车位完全符合上述合同的有效要件,尽管刘某签订停车位购买合同的前提是其认为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但是其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将该前提作为买卖合同的条件而附加于合同之中,因此,其订立的买卖合同并非附条件的合同。而刘某之父是否将旧房送给刘某属于另外一个事实,它与停车位买卖合同的效力之间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因此,本题c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601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
甲乙为朋友。甲出资60万元、乙出资40万元,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双方约定,自人住
甲开发商与乙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说法何者正确?()A.如果甲开发商将已
刘某与李某系个体工商户。经常发生业务往来,一日,刘某向李某购买一批建材,总价值8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
对于当事人的下列上诉请求,法院应当受理的是()A.吴某申请执行刘某财产一案
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商品房签订了买卖合同,
甲出门打工前,曾当众发誓"定要挣回30万元,将破败不堪的旧房推倒重建。绝不会在旧
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
刘某将一块玉石原料送到王某处进行玉石摆件加工,加工过程中,刘某指示王某修改摆件的
随机试题
在明光律师事务所有24名律师,如果有1/2的男律师和1/3的女律师开车去公司上班,那么最多有多少名律师开车上班?A、8B、12C、11D、19E、16
Thesmallestwordsinourvocabularyoftenrevealthemostaboutus,includi
Itishardtotrackthebluewhale,theocean’slargestcreaturewhichhasa
John:AsIwasdrivingtoworkthismorning,Iwasstoppedbyapoliceofficera
Themostvocalopponentsofimmigrationreformsayit’snotjustthefearof
Entertheinformationage.Informationistherawmaterialformanyoftheb
同步电复律的正确概念是()A.心电图中P波触发放电 B.心电图中T波触发放电
56岁,女性患者,因服用大量地西泮中毒入院,入院时呼吸抑制,处于昏迷状态,除了支
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的教育代表作是()。
大型建设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核心工作是通过编制( ),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