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研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教师们围绕“写作教学和评价”

admin2022-08-02  20

问题 教研室研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教师们围绕“写作教学和评价”各抒己见。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不同学段的写作教学应当按照统一标准进行B.写作教学应当根据学生的困难适时提供指导C.写作评价结果必须采用书面方式分等级呈现D.写作评价过程应该以教师的全面批改为中心

选项 A.不同学段的写作教学应当按照统一标准进行
B.写作教学应当根据学生的困难适时提供指导
C.写作评价结果必须采用书面方式分等级呈现
D.写作评价过程应该以教师的全面批改为中心

答案 B

解析 知识点: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写作教学与评价的理解。

A项:根据课标可知,写作的目标,第一学段定位于“写话”,第二学段开始“习作”,这是为了降低学生写作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到了第三、第四学段,写作的目标才定位于“写作”。因此不同学段的写作教学不可以按照统一的标准来进行。与题干不符,排除。

B项:根据课标可知,教师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和有创意地表达。鼓励写想象中的事物,加强平时练笔指导,改进作文命题方式,提倡学生自主选题。同时也应该根据学生的困难,给予适时恰当的指导。与题干相符,当选。

C项:根据课标可知,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用等级表示,也可以用评语表示,还可以采用展示、交流等多种方式呈现。C项认为写作评价结果必须采用书面方式分等级呈现,与题干不符,排除。

D项:根据课标可知,要重视对作文修改的评价。要考察学生对作文内容、文字表达的修改,也要关注学生修改作文的态度、过程和方法。要引导学生通过自改和互改,取长补短,促进相互了解和合作,共同提高写作水平。D项中认为应该以教师的全面批改为中心,与题干不符,排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87335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