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财务会计
2017年9月23日,羊某某到鼎尚酒行购买10箱“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白酒,并
2017年9月23日,羊某某到鼎尚酒行购买10箱“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白酒,并
考试题库
2022-08-02
73
问题
2017年9月23日,羊某某到鼎尚酒行购买10箱“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白酒,并支付酒款15000元;鼎尚酒行出具收据载明时间、数量、价格、保真等内容。2017年9月25日,羊某某向县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白酒有渗漏,饮用后头疼,夜里呕吐,要求假一罚十。2017年9月2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案涉白酒,并送检,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作出鉴定结论:属假冒产品。后羊某某与鼎尚酒行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羊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诉讼中鼎尚酒行主张白酒被掉包,羊某某所持假冒白酒并非从鼎尚酒行购买。其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消费者羊某某应当举证证明其主张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与销售的商品应为同一商品B.消费者羊某某只要向法庭提交曾在销售者处购买过涉案商品的初步证据即可C.销售者应当通过提交购买记录、电子识别码等证明其销售的商品并非消费者主张权利的商品,并提供从正规渠道进货的进货单等证明其已向消费者交付合格商品D.法院依法应判令酒行向羊某某退一赔三
选项
A.消费者羊某某应当举证证明其主张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与销售的商品应为同一商品
B.消费者羊某某只要向法庭提交曾在销售者处购买过涉案商品的初步证据即可
C.销售者应当通过提交购买记录、电子识别码等证明其销售的商品并非消费者主张权利的商品,并提供从正规渠道进货的进货单等证明其已向消费者交付合格商品
D.法院依法应判令酒行向羊某某退一赔三
答案
A
解析
消费者取得商品到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如果销售者主张,消费者应当举证证明其主张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与销售的商品应为同一商品,则无疑会使消费者承担过重的证明责任。因此,在消费者已经提交了曾在销售者处购买过涉案商品的初步证据后,应由销售者通过提交购买记录、电子识别码等证明其销售的商品并非消费者主张权利的商品,并提供从正规渠道进货的进货单等证明其已向消费者交付合格商品。本案中,鼎尚酒行应当承担其向消费者交付的系合格商品的举证责任。故A选项错误,当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三个选项均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681259.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注册税务师
5127
相关试题推荐
美国在2007年2月15日发行了到期日为2017年2月15日的国债,面值为10万
案情: 2017年8月8日,李某与甲公司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李某首付50万价款
材料一:中国网新闻2017年3月20日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
2017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2017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2017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2017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2020年真题)2017年2月,张某56岁,为自己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
(2018年真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长期代销产品合同,2015年至2017年,甲
(2018年真题)甲、乙、丙共同成立了某普通合伙企业,2017年甲向丁借款100
随机试题
[audioFiles]audio_eufz20086_001(20091)[/audioFiles]A、Attendingeverylecture.B
纵向水平杆(大横杆)的接头可以搭接或对接。搭接时有以下具体要求()。A.搭接长
A. B. C.t(1) D.N(0,1)
某项目流动一年的存货、应收账款、现金年资金需用量分别1600万元、420万元、
骨的构造包括()。A.骨质、骨外膜和骨内膜 B.骨髓、骨膜和骨质 C.骨松
基本重力控制点应在全国构成多边形网,其点距应在()km左右。A.100
下列对于城市规划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的划定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A.城市
某男,60岁,患慢性支气管炎近10年。近日因感风寒导致病情加重。症见恶寒发热,无
急性失血性贫血患者,当丢失血容量至少达多少时即可有贫血表现A.10% B.20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规定,单位工程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