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案情: 2017年8月8日,李某与甲公司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李某首付50万价款
案情: 2017年8月8日,李某与甲公司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李某首付50万价款
admin
2022-08-02
70
问题
案情:2017年8月8日,李某与甲公司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李某首付50万价款,其余100万向乙银行借贷,并以所购的房屋作为抵押财产。李某与乙银行订立了抵押合同。8月底,李某办理了所有权预告登记,乙银行办理了抵押权预告登记。2018年3月。房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甲公司因资金短缺,又就出售给李某的房屋与张某订立买卖合同,与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8年3月,甲公司将房屋交付给李某后,李某与丁装修公司订立房屋装修合同。丁公司人手不足,遂接受了戊劳务公司派遣的郑某为李某装修房屋。郑某其实没有任何装修经验,戊公司未对其进行任何培训。一日,在通过楼梯搬运建筑垃圾时,郑某不慎脱手,导致上楼的住户小王受伤,住院治疗花费3000元。2018年5月,房屋装修完成后,李某将房屋租给一对夫妇高某、陈某。高某、陈某入住一段时间后,处在孕期的陈某感觉身体不适,怀疑承租的房屋甲醛超标,危害健康,遂与出租人李某交涉,李某未予理睬。高某找专业机构检测后,发现屋内甲醛超过标注值10倍以上。高某、陈某提出退租,并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押金。李某以承租方提前退租为由,拒绝返还押金。同年10月,陈某产下一有先天缺陷的男婴。经查,该男婴的先天缺陷是由甲醛超标引起的,而甲醛超标是由于丁装修公司使用劣质装修材料所致。问题:1.甲公司为李某做了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后,李某是否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为什么?2.甲公司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张某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什么?张某可主张何种法律救济?3.谈谈你对甲公司与乙银行及丙银行之间抵押合同效力的认识,并分析抵押权设立的效果。4.小王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小王对郑某、丁公司及戊公司是否享有权利?享有什么权利?5.如果小王仅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丁公司要求将戊公司追加为诉讼当事人,法院是否应追加当事人?如何追加?6.承租人高某夫妇能否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为什么?7.高某夫妇如有证据证明因甲醛超标遭受健康损害,则能够依什么理由要求李某承担责任?李某能否以甲醛招标完全是由于丁装修公司原因所致为由要求免责?为什么?8.接上问,如果高某夫妇以李某为被告提出诉讼,李某要求法院追加丁公司为共同被告,法院应如何处理?如果高某夫妇直接以李某和丁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9.如果男婴要向李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诉讼参与人如何安排?李某能否以损害发生时,该男婴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为由拒绝赔偿,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李某未取得房产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房屋买受人办理了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后,只是限制了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处分权,买受人尚需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办理本登记后方能取得所有权。
2.买卖合同有效,但张某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由于李某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未经李某同意,甲公司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在有李某预告登记的情形下,登记机关也不会为张某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张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3.(1)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合同有效,在乙银行做了抵押权预告登记后,抵押权虽尚未设立,但因为预告登记具有了对抗效力。(2)一物上可以设立多个抵押权,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对该房产享有抵押权。但是,在甲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后,甲的抵押权优先于丙的抵押权。
4.小王的损失应由丁公司和戊公司负责。郑某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小王不应对其个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丁公司为实际用工人,戊公司为劳务派遣人,但未对郑某进行必要培训,对损害发生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小王可要求丁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戊公司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5.法院应将戊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并通知其他当事人。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人承担责任的,应以劳务派遣人为共同被告。
6.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出租房屋甲醛严重超标,危及承租人健康,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
7.出租人李某提供危害健康的房屋,其行为构成加害给付,高某夫妇可选择依据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的规定向李某要求赔偿损失。李某不得以系丁公司原因导致损害为由要求免责,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根据《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出租人李某需对承租方承担责任,然后依据其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追究丁公司的违约责任。
8.(1)李某与丁公司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法院不应追加丁公司为共同被告;如法院认为有必要,可追加丁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2)法院经审理后,应判决李某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并驳回原告对丁公司的诉讼请求。
9.应以该男婴为原告,高某夫妇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李某为被告。李某不得以原告在发生侵权时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为由拒绝赔偿。根据《民法总则》第16条,在涉及胎儿利益保护之时,视为胎儿具有权利能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7716.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主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主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首席风险官发现期货公司有( )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公司
期货公司应当指定人员以电话录音、视频录像等适当方式对居间人名下客户进行回访并完整
期货交易者的风险主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期货公司选择不当等原因而给自身带来的风
A公司在某年1月1日向银行申请了一笔1000万美元的一年期贷款,并约定每个季度偿
A公司在某年1月1日向银行申请了一笔1000万美元的一年期贷款,并约定每个季度偿
(2017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内涵价值大于零的是()。A.看跌期权执行价格
(2017年真题)空头开仓交易,多头平仓交易,持仓量减少。()
(2017年真题)在价格形态分析中,()经常被用作验证指标。A.威廉指标
(2017年真题)下列()项不是技术分析法的理论依据。A.市场行为反映一切
(2017年真题)本期供给量的构成不包括()。A.期初库存量 B.期末库
随机试题
CarmenLomasCarza’seloquentetchings,lithographs,andgouachepaintingsd
IthoughtthatitwasaSundaymorninginMay,thatitwasEasterSunday,and
下列四个选项中,属于水泥混凝土面层实测项目中关键项目的是()A.平整度
下列情形属于因系统缺陷而引发的操作风险的是()。A.洪灾损毁了某银行的大量重要账
A.川芎、延胡索 B.没药、红花 C.益母草、牛膝 D.三棱、虻虫 E.
某人行走间滑倒,右腰部垫于石头上,伤者自觉右腰部疼痛,查血压正常,右腰部压痛,轻
(2013年真题)划分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应遵循的原则有()。A.受益原则
联轴器上裸露的突出部分有可能钩住工人衣服等,对工人造成伤害,因此对于联轴器的防护
项目敏感性分析方法的主要局限是()。A.计算过程比盈亏平衡分析复杂 B.
影响外源化学物在体内分布的因素不包括( )。A.组织器官的血流量 B.器官亲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