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夏季,李某用挂号信(未保价)邮寄了一张身份证至江西省某县王某,邮寄费为人民币

最全题库2022-08-02  48

问题 某年夏季,李某用挂号信(未保价)邮寄了一张身份证至江西省某县王某,邮寄费为人民币5元,结果信件在当地邮局工作人员A投递途中丢失,分以下两种情况回答问题。第一种情况,邮件运输及投递等环节均在正常情况下进行;第二种情况,该信件在投递环节恰逢当地发生洪灾,邮局工作人员A等努力抢救邮件未成,最终导致邮件丢失。根据《邮政法》,在第一种情况下,对于该信件的丢失,应由()承担赔偿责任。A.邮局工作人员B.邮政企业C.国家邮政局D.江西省邮政管理局

选项 A.邮局工作人员
B.邮政企业
C.国家邮政局
D.江西省邮政管理局

答案 B

解析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对邮件丢失做了相关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邮政企业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赔偿主体是邮政企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50325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