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入新

考试题库2022-08-02  47

问题 北京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1)购入新载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1万元。(2)购买成品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25万元。(3)购买材料、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92万元。(4)修理载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32万元。(5)货运业务取得含税收入116.55万元。(公司未选择用简易征税)(6)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2.72万元。(7)经营性出租载货车(不配司机)业务取得含税收入70.2万元(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赁费23.4万元,二季度租赁费在季度初一次性支付)。(8)销售旧载货车(2010年3月购入,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收入20.8万元。该货运公司当月应该抵扣进项税额( )万元。A.10.17B.11.69C.15.72D.17.59

选项 A.10.17
B.11.69
C.15.72
D.17.59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算。进项税额=5.1+4.25+5.92+2.32=17.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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