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甲商贸公司地处北京,2016年4月1日向注册地和经营地位于山西

练习题库2022-08-02  33

问题 (2017年真题)甲商贸公司地处北京,2016年4月1日向注册地和经营地位于山西太原的乙公司销售了一笔货物。4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票据,面值100万元,到期日为2016年8月11日,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太原市某支行A,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付款给该票据的持票人。5月6日,甲公司向建设银行北京市某支行B申请票据贴现,银行B扣取1.5万元利息后,将金额支付给甲公司。该笔贴现业务的贴现天数为(   )天。查看材料A.97B.98C.100D.101

选项 A.97
B.98
C.100
D.101

答案 C

解析 贴现利息的决定因素是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贴现率和贴现期。其中,贴现率就是办理贴现使用的贴现利率,贴现期是票据自贴现日起至票据到期日的前一日止的时间,如票据承兑人在异地,则贴现天数的计算需加上三天邮程。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8月11日有25+30+31+11=97天,但是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故该笔贴现业务的贴现天数为97+3=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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