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19 年 7 月有

admin2022-08-02  37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19 年 7 月有关业务如下:(1)销售 1 辆定制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 226000 元,另收取手续费 33900 元。(2)将 20 辆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 10 万元/辆,甲企业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 16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 15 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为 14 万元/辆。(3)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给 4S 店一批小汽车,当月 5 日签订合同,当月 10 日收到预收款,当月 15 日发出小汽车,当月 20 日开具发票。(4)生产中轻型商用客车 500 辆,其中 480 辆用于销售、10 辆用于广告、8 辆用于企业管理部门、2 辆用于赞助。已知:小汽车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5%。关于甲企业以小汽车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20×16×5%=16(万元)B.20×15×5%=15(万元)C.20×10×5%=10(万元)D.20×14×5%=14(万元)

选项 A.20×16×5%=16(万元)
B.20×15×5%=15(万元)
C.20×10×5%=10(万元)
D.20×14×5%=14(万元)

答案 A

解析 (1)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2)增值税仍应以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销项税额=15×20×13%=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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