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清朝秋审制度中的五种处理情况。

资格题库2022-08-02  65

问题 简述清朝秋审制度中的五种处理情况。

选项

答案

解析 第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第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再押监候办,留待下年秋审。凡三经秋审定为缓决,可免死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第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情有可原,予以免死减等发落。第四,可疑:指案情尚未完全明了的,则驳回原省再审。第五,留养承祀: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枷号示众三个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xueli/91821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