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承接了一项市政排水管道工程,管道为DN1200mm 的混凝土管,合同价为1

admin2022-08-02  27

问题 某公司承接了一项市政排水管道工程,管道为DN1200mm 的混凝土管,合同价为1000 万元,采用明挖开槽施工。项目部进场后立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拟将表层杂填土放坡挖除后再打设钢板桩,设置两道水平钢支撑及型钢围檩,沟槽支护如下图所示。沟槽拟采用机械开挖至设计标高,清槽后浇筑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直接从商品混凝土输送车上卸料到坑底。在施工至下管工序时,发生了如下事件:吊车支腿距沟槽边缘较近致使沟槽局部变形过大,导致吊车倾覆;正在吊装的混凝土管道掉入沟槽,导致一名施工人员重伤。施工负责人立即将伤员送到医院救治,同时将吊车拖离现场,用了两天时间对沟槽进行清理加固。在这些工作完成后,项目部把事故和处理情况汇报至上级主管部门。【问题】1. 本沟槽开挖深度是多少?2. 用图中序号①~⑤及“→”表示支护体系施工和拆除的先后顺序。3. 指出施工组织设计中错误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4. 按安全事故类别分类,案例中的事故属于哪类?该事故处理过程存在哪些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

解析 1.
本沟槽的开挖深度为5.1m-(-0.5)m=5.6m。
2.
施工顺序:③→④→①→⑤→②;
拆除顺序②→⑤→①→④→③。
3. 指出施工组织设计中错误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
错误①:机械开挖至设计标高错误;正确做法:机械开挖,槽底应预留200mm~300mm 余量由人工开挖。
错误②:清槽后浇筑混凝土基础;正确做法:清槽后应组织五方验槽;验槽合格再进行基础施工。
错误③:混凝土直接卸料到坑底错误;正确做法:应采用泵车、吊车料斗卸料、串筒、溜槽进行混凝土浇筑。

4.属于起重伤害。
不妥之处:① 事故后未保护现场或清理现场;② 事故未及时上报;③ 未采取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解析】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我国将职业伤害事故分成20 类;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中毒和窒息、火灾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风险源。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等事故;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上报及调查】发生事故时项目部应立即上报至本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一方面采取措施减轻事故后果,一方面要在1h 内上报当地县级以上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四不放过的方式调查处理,处理完成后还应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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