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行政复议程序[答案及解析]1.不能。因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应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应以市地税局或县政府为复议机关。
3.复议机关可以做出如下处理:(1)确认县地税局的决定违法;(2)撤销县地税局的纳税决定,或直接变更纳税局的纳税决定;(3)责令县地税局重新作出决定。
4.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5.厂方可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于某为诉讼第三人。
6.没有法律依据。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期间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