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某将其一辆汽车抵押给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宗某又将该车质押给乙,向乙交付了汽车

考试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宗某将其一辆汽车抵押给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宗某又将该车质押给乙,向乙交付了汽车。后宗某又将该车抵押给丙,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乙未经宗某同意,将该车为丁设立质权,乙向丁交付了汽车。若汽车变卖的价款不足以实现所有的担保物权,下列关于甲、乙、丙、丁担保物权实现顺位的四种排列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甲乙丙丁B.乙丁丙甲C.丙乙丁甲D.丁乙丙甲

选项 A.甲乙丙丁
B.乙丁丙甲
C.丙乙丁甲
D.丁乙丙甲

答案 D

解析 ①根据《民法典》第403条,甲对汽车的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乙对汽车的质权优先于甲对汽车的抵押权。
②乙对汽车的质权成立在先,丙对汽车的抵押权成立在后,根据先来后到规则,乙对汽车的质权优先于丙对汽车的抵押权。
③质权人乙未经汽车所有权人同意,实施责任转质行为,在汽车上为丁设立转质权。丁的转质权优先于乙的质权。
④据此,四个担保权人对汽车享有的动产担保物权的顺位是:丁的转质权第一;乙的质权第二;丙的登记抵押权第三;甲的未登记抵押权第四。故本题唯一正确答案为D选项。
⑤须注意:仅在乙实施"责任转质"时,上述答案才是确定无疑的。若乙实施的是"承诺转质",并且"丁的转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数额高于乙的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时,前述顺位即不再正确。切记!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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