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乙(男)夫妻共有一套房,登记在甲女名下,后夫妻感情破裂,甲女与丙男伪造结

最全题库2022-08-02  9

问题 甲(女)乙(男)夫妻共有一套房,登记在甲女名下,后夫妻感情破裂,甲女与丙男伪造结婚证,冒充夫妻,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告知丁该房为夫妻共有,并向丁办理了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丁取得房屋所有权B.甲构成无权处分C.买卖合同有效D.甲构成表见代理

选项 A.丁取得房屋所有权
B.甲构成无权处分
C.买卖合同有效
D.甲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 ABC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丁善意购买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B项,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本题中,甲擅自处分共有房屋,构成无权处分;甲以乙的名义将房屋出卖,构成无权代理。
C项,无论无权代理、无权处分,均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即买卖合同有效。
D项,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但是本题中,甲伪造与丙的结婚证,以甲丙夫妻名义将房屋出卖,并不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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