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一审 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

admin2022-08-02  24

问题 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一审 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 进人强制执行程序。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正 确的是:( )A.若光明公司的財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 应当委托財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B.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可以是被执行人的财 产、行为和人身C若该执行法院将案件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执 行,出现情况需要中止执行,则由受托法院作出裁定D.被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债务期间,应当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选项

答案 D

解析 。执行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也可委托外地 法院执行;出现情况需要中止、终结执行的,由委托法 院而非受托法院作出裁定;执行标的不能及于人身,被 执行人延迟履行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债务的利息,因而只有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710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