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张某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在侦查期间逃亡国外,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
张某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在侦查期间逃亡国外,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
免费题库
2022-08-02
55
问题
张某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在侦查期间逃亡国外,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下列关于该案审理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些?A.对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张某的犯罪地或者张某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B.法院受理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但是,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C.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开庭审理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D.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判决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选项
A.对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张某的犯罪地或者张某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法院受理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但是,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C.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开庭审理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D.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判决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答案
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99条第1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基层法院,而是中级法院进行审理,而且,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无管辖权。《刑诉法解释》第627条规定,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期限,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执行。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B项错误。《高检规则》(2019版)第52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开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故D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判决予以没收”,而是“裁定予以没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9461.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海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选项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是:
关于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民事诉讼立案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我国实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A.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张某是甲公司的研究人员,承担了一种制热器的研制任务,在研制成功前辞职开办乙公司。
对于二审法院的裁判,哪一项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A.二审法院发现一审遗漏必须参加诉
关于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民事诉讼立案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我国实
海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选项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是:
张某有三子女甲、乙、丙。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
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樟力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王某分别持股95%和5%,张某为公司
经民政部门批准,周某出资500万元设立了名为“好读书基金”的基金会法人,章程规定
随机试题
Wewereallworriedabouttheresult.However,it________tobeverysuccessfulat
佛教唯识学派的“三性”指的是( )。A.“依他起自性” B.“遍计执自性”
老于是某银行的系统架构师,他为银行投资管理系统设计的软件架构包括进程通信和事件驱
在动物实验中,观察氯沙坦药理作用,主要通过测定A、肾素活性 B、ACK活性
患者经来或先或后,量少色淡,头晕耳鸣,腰腿瘦软,小便频数。宜首选A.八珍汤 B
要有合适的品种、剂型和合理的包装,方便医患双方,是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的哪项原则
某游戏比赛决赛采用BO5赛制,即五局三胜制,根据以往经验,单局比赛R队胜F队的概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乡村治理经历了( )几个阶段。A.人民公社制 B.乡镇自治
儿童抽象逻辑思维成为思维主导方式是在( )。A.婴儿期 B.学龄前期 C.
36岁初产妇,曾有不孕症病史,,孕38周,因阵发性腹痛、见红入院,宫高40c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