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居民李呈祥与中国利达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购买利达公司在甲市A区开发的易美

考试题库2022-08-02  49

问题 韩国居民李呈祥与中国利达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购买利达公司在甲市A区开发的易美居商品房一套,双方约定的履行地在甲市。后来因房屋面积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李呈祥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利达公司在答辩中提出,利达公司已经将易美居的开发权转让,利达公司不是适格被告,因此法院无权受理此案。该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要求作出了裁定,驳回利达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利达公司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如果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利达公司就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此将如何处理?A.二审法院认为该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应当判决撤销该裁定B.二审法院可能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C.二审法院认为该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应当裁定撤销该裁定D.二审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及时作出裁定

选项

答案 C

解析 【 解析】C。对于管辖权异议,二审法院应当以裁定结案。管辖权异议是一个程序问题,法院会直接作出处理,不能进行调解,也不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因此只有C项正确。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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