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
最全题库
2022-08-02
30
问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选项
答案
D
解析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法第152条第1,2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杨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580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能够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哪一个?A.甲公司的运油船发生原油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
甲、乙、丙订立的三方协议约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三年内,甲公司因业务所需电
甲公司将一批服装交乙仓储商保管,乙仓储商向甲出具A、B两份相同内容的仓单。甲公司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
甲房产公司在开发"玫瑰园"小区时与相邻的学校乙达成协议,乙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
以下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哪些是于法有据的?()A.开发商与业主甲约
甲公司于6月5日向乙公司求购100箱苹果,要求“立即回复”。6月10日,乙公司表
甲国人汉森在乙国注册了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管理中心在甲国,汉森则半年
随机试题
在中国,风筝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风筝首先出现在春秋时代(theSpringandAutumnPeriod)的战争中。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风筝已成
[originaltext]M:Hi.Ihaveareservationfortonight.MynameisCharlesNelso
Thepeoplewhomultitask(同时执行多项任务)themostaretheoneswhoareworstatit.
Onedayapoliceofficermanagedtogetsomefreshmushrooms.Hewassoplea
美国心理学家哈洛关于恒河猴行为发展的实验,即所谓早期隔离或剥夺实验,此实验证明了
吗啡禁用于A:慢性消耗性腹泻 B:脑肿瘤引起的头痛 C:烧伤疼痛 D:骨折
根据现代统计学的研究成果,“关键的事情总是少数,一般的事情常常是多数。”这意味着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
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要能量化规划期内的发展水平,其中产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
某泵站工程,业主与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总承包商经业主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