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

最全题库2022-08-02  48

问题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乙公司与银行之间无抵押期间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的约定。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选项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答案 ABCD

解析 ①《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故A正确。
②抵押物的受让人丙公司享有“涤除权”(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第三人的代位清偿请求权的一种),丙公司可以代位清偿债务人甲公司所负债务,从而消灭抵押权,抵押权人银行不得拒绝。故B选项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406条的规定,乙公司跟银行无特别约定情况下,乙公司只需要通知银行即可以转让抵押房产,丙公司是否实际清偿借款都不会影响乙公司转让抵押物的权利。故C选项正确。
④《民法典》第3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果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主债权因为清偿而消灭,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抵押权的从属性)。此时,甲公司转让曾经抵押的房屋就不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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