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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真题)甲杀丙后潜逃。为干扰侦查,甲打电话让乙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
(2016年真题)甲杀丙后潜逃。为干扰侦查,甲打电话让乙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
题库
2022-08-02
44
问题
(2016年真题)甲杀丙后潜逃。为干扰侦查,甲打电话让乙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上丙的鲜血放到现场。乙照办后报案称,自己看到“凶手”杀害了丙,并描述了与甲相貌特征完全不同的“凶手”情况,导致公安机关长期未将甲列为嫌疑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乙将未留有指纹的斧头放到现场,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B.对乙伪造证据的行为,甲不负刑事责任C.乙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成立诬告陷害罪D.乙向公安机关虚假描述“凶手”的相貌特征,成立包庇罪
选项
A.乙将未留有指纹的斧头放到现场,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
B.对乙伪造证据的行为,甲不负刑事责任
C.乙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成立诬告陷害罪
D.乙向公安机关虚假描述“凶手”的相貌特征,成立包庇罪
答案
C
解析
帮助伪造证据罪是指,行为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乙将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上丙的鲜血放到现场,凭空制造了一个证据,属于帮助伪造证据的行为,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A选项正确。
行为人自己伪造自己的证据的行为,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行为人让他人为自己毁灭证据的行为,同样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B选项正确。
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其对象是具体的人。乙捏造了一个虚无的人,并没有针对具体特定的人进行诬告陷害,不具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可能性。乙的行为不成立诬告陷害罪。C选项错误。
包庇罪是指作假证包庇他人的行为。乙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意图包庇他人,构成包庇罪。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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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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