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甲市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成立一公司负责旧房拆除。郭某因与该公司达不成

admin2022-08-02  52

问题 某省甲市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成立一公司负责旧房拆除。郭某因与该公司达不成协议而拒不搬迁。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住房强制拆迁。郭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个月未得到南区人民法院答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B: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C:郭某可以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D:因此案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南区人民法院不予答复是正确的

选项 A: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C:郭某可以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D:因此案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南区人民法院不予答复是正确的

答案 AB

解析 (原答案AB,正确答案应为A)。根据2014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所以B选项申诉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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