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真题)税务局认定甲公司构成外贸出口“真代理、假进销”的违规行为,决定

免费题库2022-08-02  91

问题 (2021年真题)税务局认定甲公司构成外贸出口“真代理、假进销”的违规行为,决定追缴其获得的出口退税500万元,后因甲公司逾期不缴纳税款,区税务局通知银行从其账户强制划拨500万元,甲不服追缴决定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甲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追缴决定属于行政处罚B.区税务局和市税务局是共同被告C.划拨属于行政强制执行D.甲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3个月

选项 A.追缴决定属于行政处罚
B.区税务局和市税务局是共同被告
C.划拨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D.甲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3个月

答案 BC

解析 A项错误,行政处罚区别于其他的负担性行政行为的主要标志是行政处罚的惩戒性。按照法定标准足额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甲公司因偷逃税款而被税务机关追缴,属于让其履行其本应具有的义务的表现,而没有给甲公司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追缴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征收。
B项正确,复议改变,单独告;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不作为,择一告。本案属于复议维持的情况,被告应当是区税务局和市税务局。
C项正确,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不履行补缴税款的义务,税务局通知银行划拨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D项错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原则上为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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