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
题库
2022-08-02
50
问题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A:甲的身份状况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选项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答案
D
解析
【考点】证明对象的概念、内容;证明责任的分担【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3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本案中,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已经生效,属于前述第(二)项不需要证明之事项,故选项D正确。另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4条第1款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选项A、B、C分别属于前述第1、5、4项,是需要用证据证明之事项,故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181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7年真题)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保证案件审理更加公平
(2017年真题)有学者这样解释法的产生:最初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是双方找到一位共
(2017年真题)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裁
(2017年真题)某县人大闭会期间,赵某和钱某因工作变动,分别辞去县法院院长和检
(2017年真题)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
(2016年真题)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族人驰书
(2016年真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
(2016年真题)甲、乙两村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县政府裁决使用权归甲村。乙村不
(2016年真题)关于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措施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推进
(2016年真题)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安
随机试题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A.病人的职业史 B.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C.
某项目团队包含项目经理在内共计10人,团队内部的沟通渠道共计()条。A.5
以下有关压力性尿失禁的描述不正确的是A.与逼尿肌收缩压无关 B.与膀胱壁对尿液
丙型肝炎的主要传播途径是A、日常生活接触 B、粪-口途径 C、性接触 D、
__________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的功能与价值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理念是什么?(4分)
跷跷板互惠原理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就如坐跷跷板一样,不能永远固定某一端高,另一
属于城市新型分流制排水系统中末端集中控制技术的是()。A.雨水下渗 B.
知识点:肾孟肾炎 引起肾孟肾炎常见致病菌 A.大肠埃希茵 B.金黄色葡萄
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有( )。A.使用注册建造师的名称 B.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