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

练习题库2022-08-02  43

问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虚报注册资本罪B:虚假出资罪C:抽逃出资罪D:无罪

选项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抽逃出资罪
D:无罪

答案 D

解析 【考点】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详解】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并未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其他欺诈手段,而是实际支付了50万元的注册资本,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A是错误的。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题干中甲已经交付货币,因此不成立虚假出资罪,所以B是错误的。抽逃出资罪是指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题干中,甲借了乙50万,甲的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借给乙的B公司50万,并不属于用借款注册公司后抽回出资归还原主的情况,因为甲不等于A公司,乙也不等于B公司,A公司借给B公司50万后,甲个人仍旧负有50万的债务,而A公司享有50万的债权,A公司的其他股东并未受损。因此,甲的行为也不构成抽逃出资罪,C是错误的。如果题干调整为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甲将50万归还给乙,则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抽逃出资。此题在考查《刑法》知识的同时也涉及《公司法》的基本知识,有一定难度。由于甲的行为未触犯《刑法》中的任何罪名,故无罪。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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