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财务会计
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
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
题库
2022-08-02
8
问题
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体上除一处致命伤外,再无其他伤害;可以肯定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但不能确定是甲造成还是乙造成的。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A.因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他伤害,故丙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对甲与乙虽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C.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丙成立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伤害致死D.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选项
A.因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他伤害,故丙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对甲与乙虽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丙成立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伤害致死
D.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 甲、乙、丙3人就故意伤害罪的基本犯成立共同犯罪时,只要3人都认识到伤害有致死的可能,就对现实出现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结果加重犯)承担共同犯罪的责任。甲、乙都使用铁棒,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打死被害人的可能性,丙也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也要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共犯责任。故ABC项错误。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指的是有两种不同的处罚可能性时(如轻或重,有罪或者无罪),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选择对被告人有利的那个。甲、乙、丙3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共同犯罪人,部分行为承担全体责任,没有其他不同的处罚可能性,所以不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667116.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注册税务师
5127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真题)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
(2017年真题)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
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对“凶器”有以下几种理解: ①凶器应该是能够杀伤人的
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
为在火车站实施爆炸以使公众产生恐慌,甲、乙、丙盗窃了爆炸物,购买了匕首等凶器。因
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
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
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
随机试题
Themostimportant________ofhisspeechwasthatweshouldallworkwhole-hearte
关于出版物本量利分析中增值税项目的说法,正确的有( )。A.增值税分为销项增值
圆锥型套筒冠固位体内冠厚度一般是() A.0.4mm B.0
我国目前规模最宏大、保存最完整的纪念伏羲氏的明代建筑群在()。A.河西走廊
A.挥发油B.莨菪亭C.α-细辛醚D.异丁基十二烷四酰胺辛醚E.黄樟醚柴胡抗炎的
应用他汀类药物治疗血脂异常时注意事项不包括A、转氨酶比正常值略高即可看做他汀类禁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C)mi
一项所有者权益增加会引起( )。A.资产减少 B.负债增加 C.资产增加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的手续费。A:千分之一
下列工程材料,不可用作地下连续墙墙体材料的是()。A.钢筋混凝土 B.素混凝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