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0日,投保人李某以宋某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终身

admin2022-08-02  40

问题 2016年11月20日,投保人李某以宋某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个人住院费用保险和"附加住院安心保险”,保险金额分别为8万元、4万元和1.08万元,保险费合计为2400多元。2017年6月5日,宋某家人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同年5月中旬,宋某在市人民医院被诊断为白血病,故申请保险赔偿金。据调查,2016年10月15日,宋某患上白血病,李某、宋某二人为了筹集医疗费决定投保,拿到保单后被保险人宋某随即住院,并使用假名,待满180天免责期后,恢复使用真名以便索赔。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是一起“带病投保”案B.本案是一起恶用他人保险事故投保骗赔案C.本案是一起有预谋的保险诈骗案D.本案是一起合谋的保险诈骗案

选项 A.本案是一起“带病投保”案
B.本案是一起恶用他人保险事故投保骗赔案
C.本案是一起有预谋的保险诈骗案
D.本案是一起合谋的保险诈骗案

答案 ACD

解析 A项,宋某在投保前患有白血病,而后故意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等多项保险,属于“带病投保”;B项,本案中,宋某带病投保,借用自身所患重大疾病进行投保骗赔,未涉及他人保险事故;C项,李某和孙某为了筹集医疗费而策划此次骗保案,在此期间使用假名住院治疗,保险免责期满后,恢复真名以便索赔,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案;D项,本案由李某和宋某共同策划实施,是一起合谋的保险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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