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为某集团的分公司经理,2019年1月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1)工资

admin2022-08-02  27

问题 王先生为某集团的分公司经理,2019年1月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1)工资收入5000元: (2)赴外地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 (3)本月月末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00元: (4)住房出租收入4000元。王先生劳务报酬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A.600B.700C.800D.1000

选项 A.600
B.700
C.800
D.1000

答案 C

解析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王先生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20000元,根据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预扣率为20%,故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000×20%=80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46929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