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向A银行贷款300万元用于购买一台生产设备,2月3日,

最全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甲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向A银行贷款300万元用于购买一台生产设备,2月3日,甲收到该设备并储存于乙公司的仓库中。2月10日,甲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以该设备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2月12日,A银行就该设备办理抵押登记,用于担保甲的借款。3月5日,因甲公司未支付仓储费用,该设备被乙公司留置。假设两笔借款到期后,甲均无力清偿,A银行、乙公司、丙公司均主张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关于清偿顺序表述正确的是( )。A.A银行>乙公司>丙公司B.A银行>丙公司>乙公司C.丙公司>A银行>乙公司D.乙公司>A银行>丙公司

选项 A.A银行>乙公司>丙公司
B.A银行>丙公司>乙公司
C.丙公司>A银行>乙公司
D.乙公司>A银行>丙公司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购置款超级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乙公司是留置权人,因此优先于A银行与丙公司。A银行于2月12日办理抵押登记,担保的是抵押物的价款,在动产交付(2月3日)的10日内,因此A银行优先于丙公司。所以优先受偿的顺序为 乙公司>A银行>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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