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临时拆借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甲公司支

最全题库2022-08-02  45

问题 2015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临时拆借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甲公司支付利息8万元。已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的月利率为0.3%,同期存款的月利率为0.1%。甲公司在计算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借款利息允许扣除的金额为()万元。A.8B.2.4C.0.8D.0.6

选项 A.8
B.2.4
C.0.8
D.0.6

答案 B

解析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题干中,该笔拆借资金在2015年内的实际利息总额为8万元,其扣除上限为200×0.3%×4=2.4万元,小于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因此该项借款利息允许扣除的金额为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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