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

最全题库2022-08-02  40

问题 自2020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20年12月17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2019年10月8日,B公司向C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所属机器设备为B公司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B公司到期未偿还C银行的借款。C银行将上述抵押物拍卖得款900万元,将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2020年3月,A公司以厂房抵押,向甲银行借款,借款期限1年,期满后归还500万元。管理人报酬方案将该厂房价值全额计入确定报酬依据的财产价值总额;同时,管理人向甲银行主张支付该厂房维护管理工作的适当报酬。厂房拍卖价款为600万。 (3)2020年4月,A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为担保付款,A公司以一台设备设定质押。 (4)2020年7月,A公司向D公司租用机床两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20年11月,A公司以3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一台机床售与E公司,E公司对A公司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机床已交付,但价款尚未支付。D公司获悉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E公司后,要求E公司返还机床,遭E公司拒绝,D公司因此要求E公司向自己支付机床价款。 (5)2020年12月,另一台机床因暴雨报废,所幸A公司为机床投保了保险,D公司得知以后要求保险公司将保险赔款支付给自己。(6)2018年1月,A公司与F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所属300平方米门面房出租给F公司用作超市经营,租期5年,每年1月底前支付当年租金。F公司一直正常缴纳租金。2021年2月,管理人通知F公司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但F公司表示反对。 (7)2019年10月,A公司欠刘某专利转让费29万元到期未付;2020年11月20日,G公司得知A公司准备申请破产,与刘某协商以15万元的价格受让刘某的债权。G公司现提出:以该债权与其所欠A公司的30万元货款在相同金额范围内抵销。 (8)2020年8月17日,供电局向A公司发出欠缴电费催收通知书,要求A公司一周内补缴拖欠电费20万元,否则将对其生产区停止供电。A公司于8月22日向供电局补缴了全部拖欠电费。 2021年2月,管理人请求法院撤销A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质押以及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C银行以抵押物拍卖款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行为,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2)向甲银行抵押的厂房价值是否全额计入确定管理人报酬依据的价值总额?管理人可否向甲银行请求支付适当报酬?并分别说明理由。(3)A公司为乙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应否撤销?并说明理由。(4)E公司是否有权拒绝D公司返还机床的请求,D公司能否要求E公司将机床款支付给自己?并说明理由。(5)D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将保险赔款支付给自己?并说明理由。(6)管理人是否有权解除A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7)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8)管理人是否有权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C银行以抵押物拍卖款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行为, 不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由于A公司是为B公司所欠C银行借款提供的抵押担保,A公司并非主债务人,故在抵押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能作为破产债权向A公司要求清偿。
(2)①向甲银行抵押的厂房价值, 不应全额计入确定管理人报酬依据的财产价值总额。根据规定,担保权人优先受偿担保物价值,不计入确定管理人报酬依据的财产价值总额。本案中,厂房价值只能以超出担保债权的100万计入计酬依据。 ②管理人 可以向甲银行请求支付适当报酬。根据规定,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
(3)不能撤销。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题目中是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即使发生在受理前1年内,也不能撤销。
(4)E公司 有权拒绝向D公司返还机床,D公司也不能要求E公司将机床款支付给自己。A公司系以市场价格向E公司转让机床并已交付,且E公司对A公司对该机床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因此,E公司已善意取得机床所有权,D公司的机床取回权消灭。D公司只能以机床的损失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要求清偿。
(5)有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因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尚未交付给债务人,或者代偿物虽已交付给债务人但能与债务人财产相区分的,权利人有权主张取回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本案中,保险公司尚未将保险赔款支付给A公司。
(6)管理人 无权解除A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应以保障债权人权益最大化为原则,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但是,对于债务人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合同,管理人不得任意解除。
(7)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 主张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销。本题中G公司已知A不能够清偿债务仍受让刘某对A的债权,不可抵销。
(8)管理人 无权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根据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 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 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故管理人无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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