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

最全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2013年真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C.2名董事提议召开D.2名监事提议召开

选项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答案 AC

解析 ( 1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选项 A 大于1/10 ,正确)、 1/3 以上的董事(选项 C 大于 1/3 ,正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选项 D ,设有监事会应由监事会提议,不能由监事提议,错误),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2 )选项 B :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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