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受托加工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 14 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成

考试题库2022-08-02  30

问题 甲公司受托加工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 14 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成本 56 万元。甲公司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 15%。甲公司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56+14)÷(1-15%)×15%=12.35(万元)B.56÷(1-15%)×15%=9.88(万元)C.(56+14)×15%=10.5(万元)D.56×15%=8.4(万元)

选项 A.(56+14)÷(1-15%)×15%=12.35(万元)
B.56÷(1-15%)×15%=9.88(万元)
C.(56+14)×15%=10.5(万元)
D.56×15%=8.4(万元)

答案 A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甲公司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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