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2019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

考试题库2022-08-02  12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2019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1.3万元。 (2)受托加工高档粉饼,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80万元,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3)销售高档口红两批,第一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0.2万元/箱,共100箱;第二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0.16万元/箱,共200箱。(4)将高档口红50箱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 已知: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关于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处理,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2×100+0.16×200)×13%=6.76(万元)B.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2×(100+200)×13%=7.8(万元)C.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0.2×100+0.16×200)×15%=7.8(万元)D.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0.2×(100+200)×15%=9(万元)

选项 A.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2×100+0.16×200)×13%=6.76(万元)
B.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2×(100+200)×13%=7.8(万元)
C.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0.2×100+0.16×200)×15%=7.8(万元)
D.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0.2×(100+200)×15%=9(万元)

答案 AC

解析 本题是直接进行生产销售(并非“换投抵”业务,或者核定销售额的情形),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税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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