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4日,都灵公司完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并于2018年7月5日首

最全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2018年3月24日,都灵公司完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并于2018年7月5日首次投入商业利用。后于次年2月21日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并于2019年3月26日获准登记。2019年11月8日,都灵公司发现新凡公司生产、销售的XF258芯片中所含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与其于2019年3月26日获准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相同,并诉至人民法院。若都灵公司于2018年7月5日首次投入商业利用后,迟迟不予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直至2021年7月5日方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关于其是否符合被予以受理、审查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符合,因为已投入商业利用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律不予保护登记B.符合,因为都灵公司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可以实现某一电子功能C.不符合,因为布图设计自首次商业利用之日起2年内,未向提出登记申请的,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不再予以登记D.符合,因为都灵公司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具备独创性

选项 A.不符合,因为已投入商业利用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律不予保护登记
B.符合,因为都灵公司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可以实现某一电子功能
C.不符合,因为布图设计自首次商业利用之日起2年内,未向提出登记申请的,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不再予以登记
D.符合,因为都灵公司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具备独创性

答案 C

解析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登记申请的情形共8种,其中一种不予受理的情形为:布图设计自其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商业利用之日起2年内,未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271213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