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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英语
而后,她放下右手,仔细地把右手摊在桌子上,左手拿起一把切饼的刀,对准右手的无名指来回一锯,又来回一锯。她做得干净利落,完全不像十岁的孩子。我傻了,忘了去
而后,她放下右手,仔细地把右手摊在桌子上,左手拿起一把切饼的刀,对准右手的无名指来回一锯,又来回一锯。她做得干净利落,完全不像十岁的孩子。我傻了,忘了去
游客
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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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而后,她放下右手,仔细地把右手摊在桌子上,左手拿起一把切饼的刀,对准右手的无名指来回一锯,又来回一锯。她做得干净利落,完全不像十岁的孩子。我傻了,忘了去夺她的刀。
“哦,天啊!”这是旁边的人发出的惊叹,不是我。
我猛地烦躁起来,这一切太出乎我的意料,我对生活的构想完全不是这样。你想想,我的女儿,一向品学兼优的漂亮的乖女儿,竟然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种举动。她所破坏的不仅仅是我当时的心情,还涉及我从小就形成的某种审美情趣。我呆呆地看着她的手指,流血的手指因恐惧和伤害而颤抖着,显得更加变形了,一层黏黏的血覆盖着手指,把一切都搞得不干净了。
选项
答案
I got irritated instantly because it was absolutely contrary to my expectations and was not my idea of life at all. Think about it, my daughter, a lovely good girl, being outstanding both in virtue and learning all the time, should have made such a move in public. What she destroyed was not only my mood at that time, but also a certain aesthetic taste developed from my childhood. I stared at her bleeding finger which was trembling and distorted out of fear and pain. Everything was stained by the sticky blood covering on her finger.
解析
1.本文选自叶弥的小说集《混沌年代》,作者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主体时态应为一般过去时。画线部分共有四句话,语言直白简单、口语化,翻译时应注意调整语序,选用合适的句型结构以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
2.仔细观察第一句中的三个分句,第一个分句应处理为主句,第二和第三个分句并列,为第一个分句中“烦躁”的原因,翻译时应补充出其中的逻辑关系,将because翻译出来;“太出乎我的意料”可译为was absolutelycontrary to my expectations。
3.第二句中的“你想想”应译为think about it,而不能直译为you think,不符合英语表达习惯。“漂亮的乖女儿”为“我的女儿”的同位语,翻译时,“乖女儿”可译为good girl,避免与前面daughter重复;定语“品学兼优的”用动名词短语being excellent both in…译出。“竟然会”表达惊讶的语气,用情态动词should havedone来表达,“在大庭广众之下”意为“当众地”,可用短语in public译出。
4.第三句“她所破坏的”处理为主语从句what she destroyed;“心情”和“审美情趣”并列,用并列结构notonly...but also译出;定语“从小形成的”用分词短语developed from childhood来表达,作taste的后置定语。
5.最后一句较长,建议采用拆译的方法,使译文结构更简洁明了。前三个短句为一个意群,译为一句,后两个短句另译一句。在第一句,可把“我呆呆地看着她的手指”处理成主句;“流血的手指……颤抖着,显得更加变形了”处理为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其中的“颤抖着”和“变形”处理为从句的谓语;原因状语“因恐惧和伤害”译为介词短语out of fear and pain。“把一切都搞得不干净了”可用动词taint或stain,因为此处“搞得不干净”既指“把地方弄脏”,也暗含“玷污名声”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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