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学历类
甲拾得乙丢失的手机,向乙索要2000元报酬,乙表示面谈。见面后乙称只给500元,
甲拾得乙丢失的手机,向乙索要2000元报酬,乙表示面谈。见面后乙称只给500元,
admin
2022-08-02
72
问题
甲拾得乙丢失的手机,向乙索要2000元报酬,乙表示面谈。见面后乙称只给500元,甲因此拒绝返还手机。乙要求甲返还手机的请求权有( )。A.侵权请求权B.物权请求权C.不当得利请求权D.无因管理请求权
选项
A.侵权请求权
B.物权请求权
C.不当得利请求权
D.无因管理请求权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和第316条的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负有下列义务:①将拾得物返还权利人的义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②妥善保管的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A项,本题中,甲拾得手机拒不返还,属于侵犯乙的财产权的行为,乙可以侵权请求权要求甲返还手机。B项,甲拾得乙的手机后以拾得遗失物为法律依据对手机进行占有,乙请求甲返还手机,甲拒不返还,此时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乙作为物权人可以占有返还请求权或返还原物请求权等物权请求权要求甲返还手机。C项,甲拾得手机不返还给乙,甲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乙的财产受损,乙可以不当得利请求权要求甲返还手机。D项,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甲侵占遗失物,没有为乙谋利益的意思,不属于无因管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xueli/92002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硕法学研究生题库研究生入学分类
法硕法学研究生
研究生入学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9月5日,陈某到野狼快递服务部寄一部价值5000元的手机,该服务部业务
甲(15周岁)指使乙(13周岁)抢夺手机,乙得手后为了逃跑,捡起砖块将追赶的受害
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
甲拾得乙丢失的手机,向乙索要2000元报酬,乙表示面谈。见面后乙称只给500元,
2012年9月5日,陈某到野狼快递服务部寄一部价值5000元的手机,该服务部业
甲(15周岁)指使乙(13周岁)抢夺手机,乙得手后为了逃跑,捡起砖块将追赶的受害
甲觉得同事乙总和自己作对,想教训他一下,就偷走乙的手机埋在树下。甲的行为可能构成
甲将史某骗至阳台后,将阳台门从外面锁上,拿走史的手机和钱包,史眼睁睁看着却无法反
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口袋并将乙
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
随机试题
SomeofmyfondestmemoriesarewhenI’veputtogetheralargegroupoffriends
Classificationgivessignificance【C1】______unrelatedandconsequentlymean
BigisBackA)Corporategiantswereonthedefensivefordecades.Nowt
下列指标中,不属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的是()A.资产负债率 B.利息保障倍数
18天男性新生儿,呕吐8天,逐渐加重,呕吐物不含胆汁及粪便。查体:腹部无异常发现
患者女性,48岁。与同事交谈时情绪激动,突然发觉言语不清,右侧肢体不能活动,意识
患者,女,27岁,妊娠37周,近日诉左下肢酸胀、疼痛,小腿内侧出现团块状隆起,晨
A.35万 B.40万 C.45万 D.50万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个人异议申请的()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交征信
(2018年真题)某期货公司业务人员姜某,在执业过程中,有意夸大本公司的收益,同
最新回复
(
0
)